人民日报:区块链让数据“谁拥有 谁受益”
数据有价值,个人信息也是产权。如何合理反映和正确使用信息的价值,关键在于确立“谁拥有,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发布了区块链,首个涉及金融、物流、通信、农业、教育等行业164家企业的信息服务记录清单。可见,管理部门已经开始摸清市场主体,迈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一步。
让“区块链”健康发展对你我都很重要。你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刚浏览完一个购物网站,一个电商或者社交平台就发来了相关的广告弹出。这是因为我们的数据已经转售给其他平台了。区块链技术引入后,存储的交易信息是开放的,但账户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在数据所有者的授权下才能访问,大大提高了数据安全性。
互联网时代,数据有价值,个人信息也是产权。如何合理反映和正确使用信息的价值,关键在于确立“谁拥有,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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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消费者的需求尤为迫切。目前,金融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以及行业内各机构之间免费交换和传递数据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目前一些第三方保险中介交易平台已经开始大规模收集医疗机构的患者信息,然后销售给保险公司,作为开发长期寿险和重疾保险产品的基础数据。再比如,电商平台收集用户的银行账户等信息,作为自己金融业务板块的数据源,或者卖给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互相帮助提高自己准确获取客户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的能力。财务数据与个人资产直接相关。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在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个人信息之间的相关性更大,数据泄露或滥用带来的危害更加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数据开发和使用标准。
掌握和使用个人数据信息,确实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准确地把握消费者需求,全面识别风险,设计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所以有人认为,在大数据时代,消费者只要享受到信息互联的便利,就必须付出信息传递的代价,这是公平交易。这种观点实际上忽略了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首先,这种交易是不透明的。消费者在接受服务的时候,提供的是个人信息,在目前的情况下,只需要金融服务。个人信息的开发和利用与商业组织没有合同。其次,这种交易是不公平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卷入“商业链”后,信息开发和使用的目的地、范围和深度往往是不可控的,并不等同于消费者直接从商业组织获得的便利。事实上,在一些拥有完整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国家,商业组织在获取个人信息时必须向消费者支付费用。比如日本EverySense公司开发的一款手机应用,可以在关注应用后,提前设置愿意出售的传感器数据,比如位置、加速度、步长、温度等。所有注册用户都会收到数据购买公司提供的“菜单”,里面详细记录了各种交易项目和阈值。消费者提供3个月的个人位置数据可以获得500日元。
目前除了金融行业,很多行业都在利用大数据实现转型。中国的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行业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如果不能尽快填补消费者个人信息交易的不足,数字经济的基础就不稳定,这些主导产业的优势就可能丧失。标准化迫在眉睫
尽快从法律层面明确数据产权保护势在必行。以前,有法律规定,网络运营商应公布信息收集的目的,在采用时需要用户同意。这应该扩展到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领域,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用户在提供个人信息时,可以尝试与机构、平台签订协议,规范个人信息的采集方式和范围:哪些数据采集后可以匿名、脱敏,但原始数据不能查;哪些数据不能商业使用。只要数据产品被商家用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为了盈利而交易,就可能被认为是免费使用。否则需要向消费者说明交易对象和支付标准。
不劳而获。只有实现消费者个人数据的有偿收集和使用,各使用环节的商业实体才能认真对待消费者信息,避免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